石資中心依據行政院 95 年 1 月 23 日 院臺經字第 0950001163 號函核定之「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產業發展實施計畫」,自 95 年間開始積極投入符合綠色概念且待開發的特色資源,即被稱為「藍金」的深層海水資源產業的技術研發與產業推廣。
且根據研究,台灣東部地區具備地理環境及海域環境的優越性,相當適宜發展海洋深層水產業。
所謂深層海水 (deep sea water) 係指水深 200 公尺 以下,陽光照射不到,具有低溫、潔淨、營養鹽豐富、成熟穩定等特性的海水。以往利用重點在於溫差發電,但因經濟性不足,美國與日本多年前開始朝向水產養殖,近年來更積極導入飲料、生機、保健、醫藥、休閒及能源節約等產業的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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